使用要求编辑
公告的使用比较混乱,主要有两种情况:
1、把公告当作“启事”、“声明”、“广告”用,望文生义,以为“公告”就是公开告知有关事项,如声明某业务与本单位无关,揭露有人冒充某报记者行骗,也用“公告”;
2、“公告”代行“通告”,凡公布性事项,事无巨细都用“公告”,甚至街道告知居民领取物价补贴也用“公告”。使用公告**以“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”的有关规定来衡量,避免公告滥用。
注意事项编辑
1、由于告语面广,撰写时要注意:事理周密无漏洞,条理清楚不啰嗦,语言通俗不鄙俚,文风严肃不做作。做到易读易懂易知。
2、公告所公布的为重要或重大事项,而且常以报刊、广播、电视、张贴等形式公开发表,所以写作时,要直陈其事,一事一告,就实公告;语言要严肃庄重,不发议论,不加说明,更不能抒情。
3、公告一般不编号,但当某一次会议或某一专门事项需要连续发布几个公告时,则应在标题下单独编号。
重要事项公告
凡是用来宣布有关地区的、经济、军事、科技、教育、人事、等方面需要告知全民的重要事项的,都属此类公告。常见的有地区重要岗位的变动,的出访或其他重大活动,重要科技成果的公布,重要军事行动等等。如中国人大会关于确认中国**资格的公告,受权宣布中国将进行向太平洋发射运载火箭试验的公告,都属此类公告。
法定事项公告
依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,一些重要事情和主要环节**以公告的方式向全民公布。例如《*共和国**法》*三十九条规定:“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,**局应当作出审定,予以公告。”
专业性公告
有一类公告是属于专业性的或向特定对象发布的,如经济上的招标公告,按**法规定公布申请专利的公告;也有按地区民事诉讼法规定,*递交诉讼文书无法送本人或代收人时,可以发布公告间接送达,是向特定对象发布的,这些都不属行政机关公文。
公告与通告的解释
公告,是地区权力机关、行政机关向国内外郑重宣布重大事件和决议、决定时所用的一种公文。《地区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》:“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,用‘公告’。”公告使用频率也颇高,例如地区、代表、人大会职务的变更、任免,地区的重要活动、重大科技实验等均可应用公告。
公告具有其严肃、庄重、*的特点。它**由特定的制发,所及内容重大而且多能引人关注。公告也具有公开性,它可以由大众传播媒介予以广泛展布。公告由其性质、内容、发布机关来区分,一般分为地区事项公告和**公告。
通告,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循或者周知的事项的公文文体。
本类两种,被称为发布性公文或知照性文告,中心是晓喻告语,就是把欲使接收者知晓的情况、事体、规定、要求发布出去,或者说是告知、关照到有关方面。由于告白的对象范围广泛,“一体周知”,所以又称“周知性文章”。
公告与通告的分工
“公告”,发文机关级别更高(多为省、部、以上机关),宣布的事更重大;或告知的范围更广,有时包含国外:发布的方式一般不张贴,而是通过通讯社、电台、报刊。
“通告”,使用机关范围,各种机关单位都可以发布;内容有时具有专门性(如银行、交通方面的),而事项则更一般化:发布方式多种式样,可张贴,也可在报刊、电台发布。报纸发布可省略日期,因报纸有日期。
格式和写法
1. 标题。一般由三部分组成:“公告”标发文机关和文种,有时只标文种即可:标题如无发文机关名称则在结尾**落款。“通告”标题一般要标出单位或事由。
2. 正文。包括开头的原因,讲原因目的;主体的事项,及告知的内容,可以分条款写下;后是写结尾,写实施的期限、范围以及违反如何等,也可以简洁地提出对的希望,对违背者的警告等,然后再写、或结尾只写结束用语,如“特此公告”等。
3. 文尾。包括署名和日期。以机关名义发布,标题如已**关名,就不必署了。
由于告语面广,撰写时要注意:事理周密无漏洞,条理清楚不啰嗦,语言通俗不鄙俚,文风严肃不做作。做到易读易懂易知。
房产证丢了怎么补办?
根据《房屋权属登记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房屋权属证书遗失后,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,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,由登记机关作出补发公告,经60天无异议的,予以补发。
补证手续具体流程为:人需持有效的身份证件先前往房产档案部门查阅档案,档案部门经查实后出具遗失登报证明,人持此证明到报社刊登遗失公告。公告满30日后,人持公告的报纸(**是完整的整页报纸)、档案部门出具的遗失登报证明、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登记部门申请遗失换证登记。人10日后就可领取新产权证,新产权证上会注明“补发”字样。
房产证丢失登报格式:
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xxx不慎将坐落于xxx房屋所有权证遗失,所有权证号:xxx号,特此声明作废。